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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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技术人员是高等学校教学、科研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证我校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加强实验室技术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好实验室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并为考核、聘任、晋级以及奖优罚劣提供依据,特制订实验室实验技术人员职责。

  一、高级职务岗位职责 
  1. 结合本实验室特点会同实验室主任及主管部门制定实验室发展规划。
  2.熟悉相关专业的国内外实验技术水平,结合本实验室特点解决相关专业实验中关键性的实验技术问题。
  3. 编写大型仪器设备的论证报告;负责大型仪器设备的验收、调试、安装、维修和技术开发工作。
  4.组织实验室日常工作,保证实验教学正常完成;
  5. 在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统一领导下,参与相关专业本科生实验教学课程设置,积极编写实验教材、典型案例和教学课件;
  6. 承担实验室中级职务、初级职务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二、中级岗位职责
  1.努力掌握相关专业的国内外实验技术,协助实验室主任制定本实验室发展规划,并参加实验室的基本建设工作。
  2.负责本室的某项具体工作,如:档案工作;实验室设备帐、物管理工作。
  3.根据教学、科研的需要,负责设计、研制、改进实验装置的技术工作,提出设计方案,画出设计图纸,编写文字说明,指导施工,并参加设计实验装置的调试、运行工作。
  4.参与实验教学改革;参与教学课件的研制与开发;
  5.参与实验室初级职务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三、初级岗位职责
  1.担负某一项实验的组织工作,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接机、验收、安装、调试,参与大型仪器的验收、安装、调试工作。
  2.掌握本实验室各种仪器设备的操作、维护及调整技能,并能独立地对一般仪器设备进行维修。
  3.对贵重精密仪器建立技术档案,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工作。
  4.办理物资领用、建帐、管理工作,完成实验室主任交办的管理及安全卫生工作。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
二00五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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