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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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工作管理规定

(2006年3月修订)

  1.各单位要重视实验教学,按教学大纲要求上好实验课。对学生加强教育,使每个人都能自觉遵守各项实验制度。
  2.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须事先请假,按学校《教职工请假办法》执行。 不擅离岗位、不聊天、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实验室技术工作由实验室高级岗位技术人员负责,并由中级、初级岗位技术人员负责实验室日常运行。高级岗位技术人员具有最高技术权限,同时承担相应的技术责任。
  4.实验室技术人员负责机器的合理使用及检查设备的完好性,对用户人为损坏设备要追究责任,自然损坏的设备要及时报告。
  5.禁止无上机用户上机,对破坏干扰室内秩序的现象及时处理,保证室内良好的上机环境和秩序,严禁用户玩电子游戏。
  6.实验室技术人员负责实验设备硬件和软件的安装。不得安装具有不健康内容的软件。
  7. 除实验室技术人员外,任何其他人不得安装硬件和软件,更改软硬件设置,随意移动设备。
  8.实验室机房钥匙由高级岗位的实验室技术人员持有,不得外借。
  9.实验结束后,要及时打扫环境卫生,将仪器设备复原,检查仪器设备情况并拉闸断电,关好气路、水路及门窗。
 10.不得擅自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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