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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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关于加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意见
一、 指导思想
 
实验教学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高等学校中开展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是实施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的重大举措。通过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引入优秀的实验教学理念,改变人才的培养模式, 建立起有利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实验教学体系,促进优质资源整合和共享,建立现代化的高效运行的管理机制,提高高等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推进高等教育的内涵发展,同时促进人文社会科学实验教学的改革,对我校作为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研究型大学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主要内容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要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规划、学科特色,以及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规划布局来统筹安排。
我校实验室建设要在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和《教育部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的通知》(教高[2005]8号)等相关文件的指导下,结合教育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指导性规划, 综合考虑了学校的学科布局、实验室发展规划以及相关实验室现阶段的建设水平,会同学校教务处和有关学院统筹协商,制定2008年~2010年国家级和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具体建设规划安排意见。具体见附件《中国人民大学2007年~2010年国家级和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申报表》。
 
三、加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主要措施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要在学校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以及实验室建设与设备处的组织和领导下,与学校整体学科建设规划、实验室建设规划相结合,会同教务处以及相关学院有序地进行申报和建设。
     在实验室建设中,根据学校的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建设实施计划。通过加大投入,优化硬件建设,集中和整合优质资源,建设共享平台。要在改革、创新、特色、个性上下功夫,引入先进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逐步提升软件建设。同时,通过制订相应的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建设一支核心骨干相对稳定、结构合理的实验教学团队,全面提高实验教学水平。
 
四、做好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建设、验收组织工作
       
在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建设、验收的整个工程中,学校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会同教务处以及相关学院做好申报组织工作,并加强具体工作的指导,精心组织好批准建设后的后期规划建设以及将来的验收工作。
 
 
 
附:中国人民大学2008年~2010年国家级和市级实验教学
示范中心建设申报表
 
学科类别
申报时间
实验室名称
年度
合计
备注
经济管理类
2008
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
 
国家级
传媒类
2008
新闻传播实验教学中心
 
国家级
法学类
2009
法学实验教学中心
 
国家级
文科综合类
2009
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
 
市级
其它类
2009
公共决策实验室
4
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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