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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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依据《中国人民大学实验中心管理规范》《中国人民大学实验教学管理规范》等文件有关规定,为了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教师授课水平,特制定本中心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1. 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要求制订实验课教学计划,提出本课程的实验内容和要求,确定方案和实验指导书。对新开实验,指导教师必须试做,首次上岗实验教师必须试讲。
  2. 不得随意调换实验课的上课时间、地点或实验条件。若确实需要,应先报知教务处和实验室主任,以便恰当解决。否则,造成事故的应由任课教师承担责任。
  3. 每次上实验课,指导教师应提前到实验室,作好上课前的准备工作,下课后,敦促学生及时按规程关机关电、关闭门窗等。
  4. 指导教师应严格、认真、主动指导学生进行实验,按实验大纲的要求指导学生完成实验教材规定的实验内容,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情,不中途离开现场,并根据每个学生实验情况给出成绩,填写学生实验卡。
  5. 每次实习完毕后,应填写上机日志,记录设备使用情况。应整理好使用过的资料、磁盘和设备,做到物归原处。
  6. 遵守并监督实验室管理各项制度及规定的执行。
  7. 积极参加实验室的建设和科学管理工作,开发使用和不断完善计算机实验室管理系统,协助实验室技术人员设计改进新的实验项目的软件配置和硬件配置。
  8. 参加科研开发工作,提高实验技术和应用水平。深入钻研教学内容,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认真备课,积极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
二00五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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