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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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严格履行中国人民大学“实验室安全制度”,认真做好安全工作,经常对我中心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明确安全负责人,加强安全巡回。
  
  第二条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中心每位人员都要严格履行安全职责,注意日常检查,消除隐患,各学院钥匙专人保管。
  
  第三条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师离开实验室时,必须关好门窗、电灯、空调、切断总电源,不包括需连续工作的服务器除外。
  
  第四条不得在屋内吸烟,不能随便存放剧毒、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使用电炉和其它违章电器。
  
  第五条 禁止乱拉、乱接电线,如若需要改线或临时接线需先向本楼物业客服部门申请,批准后请专人处理。
  
  第六条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室需配备的消防器材,要保持完好并设专人管理。
联系电话:82509155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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